几名90后男子互相勾结、分工合作,多次贩卖毒品“K粉”,而其中一人竟是研究生。8月6日,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,被告人徐某、王某等六人犯贩卖毒品罪,分别判刑四年九个月至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;被告人谢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三千元;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3月,被告人徐某、王某、杨某、雷某、张某合谋购入毒品氯胺酮(俗称K粉),再分装贩卖给吸毒人员以获取利益。徐某为团伙负责人,负责提供毒资及联络上线购买毒品、分配该犯罪团伙的具体工作;王某负责毒品的出入及保管;杨某为财务,负责毒资的管理及分配;张某、雷某负责对外销售毒品。
该团伙3月至5月期间,以147500元价格分八次购入氯胺酮用于售卖,其中徐某获利4.8万元,王某获利2万元,杨某、雷某、张某获利10000元至4000元不等。另外,被告人谢某凌、谢某等二人将毒品氯胺酮贩卖给吸毒人员,分别为5次(2.5克)、1次(0.5克)。
5月9日,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徐某等7人,扣押被告人王某疑似毒品22包,共264.25克;扣押被告人雷某疑似毒品9包,共4.54克。经鉴定,王某被扣押的疑似毒品的物质中有9.85克检出氯胺酮成分,雷某被扣押的疑似毒品的物质中有4.54克检出氯胺酮成分。到案后,七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徐某、王某等6人违反毒品管理法规,多次贩卖毒品氯胺酮,情节严重;被告人谢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,贩卖少量毒品氯胺酮;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,依法应当追究七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
其人
他从小是邻里眼中“别人家的孩子”
值得一提的是,除1名被告人为80后,其他的6名被告人均为90后,而最小的1997年出生。其中,被告人雷某是某高校研究生,他从小家境优渥,学习成绩优异,是父母的骄傲、邻里眼中的“别人家的孩子”。然而,他到长沙后,结识了徐某、王某等社会闲散人员,并常年混迹于各大娱乐场所。因为没有工作,再加上日常的生活开支,他很快欠下不少网贷和信用卡账。由于父母对他期望较大,他不敢向家里寻求帮助,竟开始从事贩毒,并在贩毒路上越陷越深。
被抓后,民警问雷某:“你明知贩毒是违法犯罪行为,为何还要去做呢?”雷某回道:“因为觉得比较新奇,寻求刺激,听他们说赚钱快,而我又没有工作……”
据雷某交代,他贩毒却不吸毒,每次贩卖毒品后,他从“毒资”中扣除其日常花销(打车、吃饭、烟、上网等)费用,然后将毒资上交。每次需要还网贷、信用卡时,他又用贩毒的钱还上。
最终,雷某因犯贩卖毒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。
本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刘笑贫
关键词: 团伙作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