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2019年,山西太原市一位丁阿姨,在清徐县的一家银行分批存了1243万,谁知丁阿姨把钱存进银行里之后,没多久就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,随后丁阿姨找到银行索要说法无果,一怒之下将银行告上了法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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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一审却判决储户丁阿姨担责80%,银行本身担责20%!
也就是说丁阿姨在银行损失的大部分钱需要自己承担损失,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
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件事的经过,避免自己上当受骗!
01.存钱
在很多人的观念里,把钱存在银行无疑是最安全可靠的地方,因为钱放到家万一遇个小偷什么的,就算放在保险柜里都有可能丢。
但存银行就不一样了,首先就能排除掉丢钱这个可能,并且大部分银行都有保险,就算他们自身破产了,相应的保险也会赔付储户存的钱,所以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将自己的钱存在银行里。
其中山西太原市清徐县的丁阿姨也是这样想的,她早年与丈夫一起做生意,日子虽然累,但是钱却越攒越多,为了安全起见,夫妻俩将赚来的钱存进银行,家里只留了平时生活用的。
而在2017年年初,丁阿姨被当地的银行信贷员王新志(化名)找到,随即告诉她:
“阿姨,现在我们银行要求每个业务员都有理财的任务量,我这个月还差400万你能不能帮帮我呀,并且我们这的理财产品肯定比你那的利息要高。”
由于王新志和丁阿姨带点亲戚关系,再加上王新志介绍的那款理财产品确实利息高,并且还是在银行这边办理的,所以丁阿姨也没多想,就去到银行由王新志办理这个业务。
当丁阿姨来到银行后,大厅的工作人员面带微笑地上前询问:
“阿姨,您是来办理什么业务的啊。”“我来找王新志办一款理财产品的。”“好的阿姨,我去帮您叫他。”
随即工作人员就去将王新志叫了过来,接着王新志向丁阿姨详细地介绍了下这款理财产品,如果是500万存两年,那么利息将会是43万元,并且这款理财产品非常的稳定,再说了大家都是亲戚,自己又是银行职员,所以王新志保证肯定不会骗丁阿姨的。
就这样,丁阿姨先是从其他银行账户转到这个银行400万,到了11月份,丁阿姨又转了100万交给王新志让其买理财产品。
这一年王新志不仅超额完成了领导交给的任务,还获得了当年的优秀员工,让他在单位风光一时,随后他为了感谢丁阿姨,决定请丁阿姨夫妇两人吃一顿大餐!
2017年年末,王新志趁着放假的时间,给丁阿姨打了电话:
“阿姨,我今天正好放假,晚上请你和叔叔一起吃大餐吧?”
“不用不用,小王啊,咱们亲戚一场,并且我跟哪存不是存啊,你太客气了。”
“不行,阿姨你帮了我这么多,必须请你们吃饭,这都是我该做的。”
就这样,丁阿姨拗不过王新志的热情,接受了晚上吃饭的邀请,然后让丁阿姨没想到的是,她的这次赴宴完全是羊入虎口!
王阿姨听说这次的饭店非常高档,她从下午开始,就为了这次的饭局着手准备了,首先她对着镜子试了一身大红裙子,左转右转觉得红色太喜庆了,适合过年穿,接着又试了套绿色的,但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,感觉少了一些气质,于是又选了一身紫色的衣服。
当换上这身衣服后她望着镜中的自己非常满意,随后又将老公叫了过来说:“小王今天请我们去高档餐厅吃饭,你说我这穿的怎么样?合适不?”
“不就是吃个饭嘛,弄着这么隆重,我看啊你快被小王洗脑了都。”
见老公这样说丁阿姨也不不生气,他一边嘟囔着女人的心思你不懂一边去接着化妆。一切准备就绪后,丁阿姨夫妻两人开车前往了饭店,没多久他们就来到了饭店门口。
当他们看到眼前富丽堂皇的装修之后,丁阿姨立即让丈夫拿出手机,帮自己拍一张照片,原来他们两人虽然平时做生意赚钱,但是平日里根本没时间也舍不得来这么好的地方吃饭,所以丁阿姨见到装修如此好的饭店之后她才会这么激动。
拍完照后王新志立即小跑了过来,原来王新志早就到饭店门口了,只不过当他看到丁阿姨在拍照他没有去打扰,拍完后他立即跑过去献殷勤,首先就是夸丁阿姨今天穿的好看,气质好,一点也不像这个年纪的人,一边说一边将他们领进了饭店。
来到提早订好的包厢之后,王新志问丁阿姨夫妇有什么忌口没,看来这王新志也是个职场能手,懂得怎么讨好别人开心,问完之后他就点了这个饭店的招牌菜,三人一起享用。
一边吃饭王新志就展露出了他的真实目的!
当大家三两酒下肚,双方都晕晕乎乎的,王新志开始向丁阿姨夫妇讲起了银行理财产品的好处.你说这王新志不去当销售真是亏了,情商高、会看眼色、回来事,说着说着丁阿姨心动了,还想要从王新志这边买理财产品,好在一旁丁阿姨的老公及时制止了,他说只要等到这次买的理财产品赚钱取出来之后,再怎么买都可以。
王新志见此也不好多说什么,于是吃完饭后,打车将丁阿姨两人送了回去,之后自己回了家。要说还是丁阿姨的老公有点防范意识,不然的话这丁阿姨可能会被王新志骗得更多!
在之后的日子里,王新志经常去丁阿姨家嘘寒问暖,逢年过节还请丁阿姨夫妻俩吃饭,他的理由很简单,那就是感谢上次的存款帮他解决了大问题,银行领导也开始器重他了,对于再买其他理财产品王新志却只字未提,这也是王新志聪明的地方。
02.骗局
时间过得很快,两年之后(2019年)王新华打电话告诉丁阿姨,表示上次买的理财产品可以已经到期,可以来银行取本金和利息了,挂电话之前王新志还特意叮嘱,要丁阿姨拿上身份证和存单再去,要不然取不出来。
得知消息后的丁阿姨乐坏了,她等这一天已经整整两年了,每天就想着赶紧把钱取出来再买其他的理财产品,不然赚的钱放着也是放着,还不如买理财产品多赚点利息,看来丁阿姨已经被王新志洗脑成功!
随后丁阿姨拿着身份证和存单,独自一人打车去了银行。
当来到银行之后,丁阿姨看到王新志早早地就在大厅等着她了,于是上前打了招呼:
“小王,看来今天不忙啊,以前我找你的时候看你都在带客户。”“我今天的任务就是帮助阿姨把钱取出来,再忙也要腾出时间来啊!”
丁阿姨听到这话后心里非常高兴,但并没有特别表现出来,随即拍着王新志的肩膀说道:
“有劳了啊小王,走吧,咱们办手续取吧?”
正是这一次,让丁阿姨的存款陷入了无尽的深渊之中。
首先王新志将丁阿姨带到了VIP贵宾室。
然后面带微笑的对丁阿姨说:
“阿姨太谢谢你了,这边帮我完成了任务,我现在就去帮你把钱取出来,你把身份证和存单给我,你在这休息等会儿就行了。”
于是丁阿姨就将一切的手续交给了王新志,让他独自去办理手续。
没过多久王新志提着一堆礼品回来了,并告诉丁阿姨钱已经取出来,本金带利息一共543万,一分不少地打在卡里了。
这让丁阿姨高兴得不得了,她心想这款理财产品好呀,有机会还要再买,然而还没等她开口,王新志这边先说话了:
“阿姨,你看我带你买的理财产品还可以吧?”“小王啊,是不错,下班请你吃饭吧?”
吃饭肯定是我请您呀,是这样的阿姨,你看咱们的理财产品也确实不错,我这边今年要是能完成2000万的定期存款任务,就能当上银行主任了,不知道阿姨您能不能帮帮我。
丁阿姨这边也没被利息冲昏了头,她回答道:
“这么多钱我得回去和老公商量商量,你别急啊小丁,钱肯定是存的,我也会尽力帮你完成这个任务的,我们都是自己人,放心吧。”
于是丁阿姨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与银行卡回了家,到家之后她立即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老公,丁阿姨的老公知道后也很高兴,随后两人就商量把钱再交给王新志让他帮助自己理财吧,这样不仅能帮助王新志升职,并且还能让自己拿到高利息。
就这样,2019年3月,丁阿姨将之前刚转出来的活期543万,加上自己的另外200万的活期交给王新志,让其存成定期买理财产品,共计743万。
一个月之后,丁阿姨又带着500万前往银行,目的就是为了帮助王新志完成任务顺便存钱。
2019年4月3日上午,丁阿姨来到银行找到王新志,随后告诉他带来了300万,让其帮忙办定期存款,这笔钱的手续办完之后。4月4日,丁阿姨又带了200找到王新志,让他再帮忙办定期存款,这前后算下来丁阿姨一共从王新志这里存了1243万,这可把王新志高新坏了,他一边感谢着丁阿姨一边说起了一个惊天阴谋!
王新志告诉丁阿姨,像她这种大额存款的VIP客户,都是可以凭借着身份证和存单领取礼品的,但由于王新志太忙,他告诉丁阿姨把身份证和存单交给他,到时候不忙了带她领完礼品直接送到丁阿姨家里。
丁阿姨也是银行的老客户了,他知道大额存款可以领不少礼品,并且也曾多次领取过,因此她将身份证与存单交给了王新志,独自离开了。
但让人没想到的是,十几天过去了,丁阿姨不但没看到礼品,期间多次向王新志索要身份证也没有成功,这下丁阿姨慌了,想着王新志不会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存单取钱跑路了吧,要知道她的存单是没有密码的。于是丁阿姨立即叫上老公,一起去银行查了自己的账户,结果却发现先前存的743万被转走,另一笔定期500万也不翼而飞,这可急坏了丁阿姨夫妇。
随后他们立即开车来到了王新志所在的银行,却发现王新志已经没来银行上班好几天了,没办法丁阿姨选择了报警!
03.状告银行
没多久警方就将王新志抓捕归案,当审讯完得知,王新志表面上是银行职员,背地里还做着高利贷的违法行为,这种私自放贷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不稳定性,所以借贷方还不上钱是经常的事儿。
然而王新志借出去的钱,绝大部分都是从他这里办理存款客户的,当客户来取钱时,王新志只能拆了东墙补西墙,最终他利用自己银行职员的身份,将丁阿姨的1200多万元存款,转到了王新志父亲的名下,王新志的父亲又将这些钱分批转给了别人。
王新志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诈骗罪,所以最终被判了无期徒刑!但这笔钱目前无法追回。这个结果让丁阿姨接受不了,这可是他和丈夫一辈子的心血啊,就是因为相信王新志、相信银行,现在钱没了!
在丁阿姨看来,她将钱存到了银行,就与银行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,这个银行有义务在非本人取钱时告知自己,可结果却是丁阿姨不知不觉,1200多万直接被银行内部人员转走了,所以她找银行理论,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本金以及存期内产生的利息,可银行这边却拒绝了丁阿姨的要求。
一怒之下丁阿姨将银行告上了法庭,这个案子一直到2021年9月,山西清徐县法院才做出了一审判决。
04.判决结果
“储户丁女士先期起诉其中 500 万元,清徐县法院认定储户承担八成责任,银行仅承担二成责任。”
因为在这场官司中,银行辩解称王新志在犯罪行为时并未履行本身的职务,这笔钱的损失完全是由王新志个人造成的,丁阿姨应当对自愿将身份证、存单,交给王新志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责任,所以最终法院认定由丁阿姨承担80%的责任,涉事银行承担20%的责任。
其中判决书中说明:
“丁女士作为储户,应对其资金安全负有注意义务。本案中,丁女士将存单及身份证交给王某,虽两人均认可是领取礼品,但均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,且丁女士也未在存单上注明让王某持存单仅限于领取礼品的字样,丁女士作为成年人,应当预判到存单和身份证交给别人会造成存单被支取的风险,但其放任该风险的发生,故存在重大过错。”
在对银行的判决中法院是这样说的:
“丁女士的存单在存取之间的间隔很短,且王某两次办理业务凭证时均不规范,第一次填写的丁女士电话并非其预留电话,第二次则将汇款人姓名误填成其父亲。但被告工作人员也未电话或短信通知丁女士本人,且涉案存单未设密码,银行对未设密码的存单支取更应尽到谨慎的义务,故涉事银行在本案中未尽到足够的管理责任,未尽到注意资金安全的义务。”
对于这一判决结果丁阿姨很是不服,所以在2021年11月5日,她公开在网上表示:已重新提起上诉,希望二审法院可以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。
此事一经爆出网上很多律师都发表了自己的不同意见,有些律师认为此事丁阿姨确实存在过错,她没有问清楚就将没设密码的存单和身份证同时交给别人,但银行这边的过错显然更大,比如没有银行卡密码不是本人,为何能将钱取走?
比如取款人的信息填错,银行应当打电话向丁阿姨核实,同时制止这一取钱业务。但银行并未这样做,所以这个律师认为此事银行应当负主要责任,丁阿姨应当负次要责任。
不过也有很多律师认为,王新志是为丁阿姨代领礼品,而不是替银行代发礼品,所以主代理人是丁阿姨并非银行,从法律上来看,这个案子与银行职员的职务无关。
反正此事发生后网上的是说什么的都有,但事已发生,我们从这件事中得到的教训很明显。
结尾
不管去办什么事尽量自己去,身份证、银行卡密码不要轻易给别人,尤其是那些不用密码也可以取钱的存单,哪怕是银行里的人也要小心,丁大妈遇到的事已经血淋淋的摆在这里了,可能你的一不小心,自己一辈子的心血都会付之东流!
在此奉劝那些上了年纪的人,看完这篇文章一定要警惕起来,如果你是年轻人的话,赶快把这个文章转发给父母,警惕他们任何人要身份证、银行卡密码都不要给,有事情取钱尽量自己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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